政府就「简朴房」规管制度的谘询期上周结束,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收到的建议包括要求局方设立起始租金和订立人均面积。何永贤又表示,考虑修正「简朴房」建议方案,将宽限期由1至2年,延长至3年,争取今年内立法。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称:「我们原本定为12至24个月,现在收到建议说不如36个月,业主和租客都多一点时间去处理,需要搬迁、工程问题。我们争取今年内立法,立法后会有一个登记期,期间觉得即时可以合规,可以不用登记,马上申请成为‘简朴房’。如果过了一年登记期,仍然在这届政府内,有些人不来登记,但继续经营不合规格劏房,我们其实已经可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