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学时任校长讹称未获发薪金等,诈骗校方共逾27万元,承认4项欺诈罪,判入狱半年。
47岁被告陈奕鑫,时任仁济医院赵曾学韫小学校长。案情指,被告前年4月及5月,先后向学校讹称没透过银行自动转帐,收到两个月份、共逾15万元薪金,要求校方以支票补发。
同年又两次向校方讹称获办学团体及校监批准,从学校银行户口提款共12万,支付予职员及学生筹办活动。他之后将钱转到私人户口。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身为校长,但就作出违反诚信行为,考虑其认罪及有悔意,感化官亦指他已汲取教训,并已向学校还款,减刑后判入狱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