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及房协接纳申诉署就公屋收回等建议 议员倡鼓励善用空置单位翻新津贴

即时港闻

发布: 2025-02-20 02:56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房屋署及房协收回、翻新及重新编配公屋单位安排,提出19项改善建议,希望加快流转。

申诉专员公署发表收回及重新编配公屋的调查结果。指房屋署及房协每年分别平均收回,约1.5万个及1,100出租单位,房屋署按指标,要在收回单位三日内派员检查,44日内完成翻新工程,并同步编配单位。过去两年平均需两个半月后,让新租户入住。

而房协在公署宣布主动调查后,才新增规定在14日内发出工程清单。新租户平均要近三个月才可迁入。

申诉专员陈积志称∶「房协应全面检视及修定现行程序,有空间检视翻新空置单位的工程工序及标准,研究如何将工程加快。」

公署亦建议要加快收回滥用的单位。指房署向非法转租单位个案发出迁出通知书后,单位继续被占用。署方之后再发出两封通知书,才正式收回单位。公署认为,追加的两封通知书并非法例规定程序,应按个案严重性质灵活处理。

另一宗涉及房协的个案,是有租户疫情期间滞留海外,未能回港交回单位,最终延迟半年才收回。公署认为应设立明确收回单位期限。

房屋署及房协都表示接纳全部建议,房署又指,已扩大「空置单位翻新津贴」适用范围至所有楼龄屋邨,让准租户选择自行翻新,加快入伙。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应多鼓励租户善用津贴。

西九新动力九龙西议员梁文广称∶「过往房署做翻新时,向我们反映可能还要花额外费用,将一些不合适设施更换,如最基本墙身要重铲,地板要重铺,目前有翻新津贴对于新租户而言,额外多了钱做装修,拆除少些、可做多些(其他装修)。」

他又建议租户迁出后,原有装修若符合安全,可让新租户选择是否保留,节省清空的时间及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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