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下月更新多项道路交通规例,包括允许遥控泊车,又规定吊臂车、升降台车等,须安装过高警示系统。
汽车技术进步,不少新出车款已配备自动泊车功能。本港近日通过修例、容许使用,下月一日起生效。
法例原本规定司机离开车辆前,必须关掉引擎及「拉手掣」,汽车移动时,不能使用电话等通讯设备。新例就加入例外条文,容许署方已评定有遥控泊车功能的车辆类型,司机可使用流动电话等,在六米范围内遥控泊车,期间要在汽车外一直监察。
下月放宽的还有允许车灯使用LED,单层巴士高度上限,由3.5米加至4米等。
另外,近年曾有吊臂车撞毁轻铁架空电缆。运输署新规定,设有可延伸架空结构的车辆,即是吊臂车、翻斗车等,须安装过高警示系统。
机动式起重吊车九月或之后续牌验车,必须符合新要求,其余的,限期是明年九月或之后的续牌验车日。
建造业总工会认为,过渡时间充足、不影响营运。
建造业总工会理事长周思杰称:「这些感应器不是太高科技,相信不会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相信成本亦不会太贵。另外都要考虑装了这个警报器后,不代表事件完全解决,其中的训练及操作指引都需要的。」
运输署称希望新规定方便市民,提升道路安全,促进新汽车科技在港应用和发展,与国际标准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