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划上半年就回收塑胶饮料容器及纸包饮品盒等,提交相关法例草案,要求饮品供应商自行回收,或交由回收营运者提供服务。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有议员关注绿在区区与回收商是否存在竞争。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陈月明说:「由于绿在区区有公帑资助,回收公司靠生产商提供资金维持运作。我关注长时间下,两者会否产生竞争关系,绿在区区会否令回收商收不到货。」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减废)郑健指:「供应商或计划营运者,他们有法定责任,提供至少一毫子回赠。他们‘收樽’的经济诱因是强的,绿在区区只是给绿绿赏积分,分数少于一毫子,直接竞争方面不存在直接竞争,但绿在区区网络是很方便市民回收。可以成为回收商合作的对象,例如在绿在区区摆设指定回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