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提醒私家车司机,11月起接载八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束缚设备,例如儿童安全座椅。
立法会去年修订法例,要求八岁以下的儿童,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不论坐私家车前座或后排,均须使用儿童安全带调节器,或可折叠幼儿增高座位等束缚设备。八岁或以上,或者身高符合标准,可佩戴成人安全带。
署方指,新例可加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大幅减低死亡或重伤风险。违例司机可被定额罚款230元,严重个案最多罚2,000元。
针对个别特殊情况,修订规例提供两项法定免责辩护:
1. 私家车司机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年满八岁或身高达1.35米
2. 司机在紧急情况下接载儿童(例如紧急就诊),而未能赶及安排和使用儿童束缚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