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咇」发表煽动文字案|终审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驳回谭得志上诉

即时港闻

发布: 2025-03-05 18:13

撰文: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被裁定发表煽动文字等11项罪成,他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驳回他的上诉。

谭得志被控2020年摆街站时,多次叫喊「光时」等口号,经审讯后裁定发表煽动文字等11项罪名成立,判入狱40个月,本案已完成服刑。

之后因民主派初选罪成,现时仍然服刑,今早没有到法院。终审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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