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湾仔暴动案,五名男女审讯后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重审,其中三人改为认罪。
案情指2019年10月6日,约五百名示威者身穿黑衣黑裤,于湾仔杜老志道近轩尼诗道交界非法集结,并演变成暴动。五名被告之后被警方制服及拘捕,受审后被裁定暴动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之后上诉得直、发还重审,案件在区域法院提堂,当中三名被告改为认罪,包括案发时17岁的女大专生李安翘、23岁女大学生苏雅贤,及24岁男大学生谢兆雄。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三名被告候审期间继续学业,亦做义工服务贡献社会,又指本案存在延误,影响被告更生进度,望法庭轻判。余下两名不认罪被告,案发时17岁男中学生林显诚,及28岁男音乐工作者陈乐燊。
案件押后至6月25日判刑,待同案另两名被告结束审讯后处理,期间三名认罪被告须还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