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经罗湖入境的旅客携带怀疑「太空油」烟弹,被海关拘捕,获准保释候查。「太空油」列为毒品约一个月,至少四宗案件涉及旅客。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在边境宣传要强调刑罚、加强阻吓。
最新一宗涉及旅客的「太空油」毒品案发生在罗湖。17岁男子周二从深圳抵港。海关人员替他清关时,在他身上检获四粒怀疑「太空油」烟弹、两支含有怀疑「太空油」的电子烟,及一支电子烟装置。
政府上月中刊宪,将「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以及三种类似物列为毒品。管有及服用最高可判囚七年及罚款100万元,贩运最高罚款500万及终身监禁。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香港可和内地合作,同步加强边境禁毒宣传。
民建联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葛佩帆说:「无论如何怎样宣传,也会有人不看、不理会,甚至特意去做,不论是自用或贩卖,这是非常危险的情况。在出入境口岸再做大型宣传,甚至广播上的宣传,两地同时作出相同的广播,同样的讯息可引起更大注意力,尤其要提到可能会终身监禁等重刑罚,加强阻吓力。」
海关强调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贩运「太空油」,呼吁市民举报怀疑贩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