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规定私家医生等上载重要医疗纪录至医健通 扩大可取览资料人员类别

即时港闻

发布: 2025-03-19 03:11

撰文: 無綫新聞

医务衞生局提出修例,规定包括私家医生在内的医护提供者,必须将病人重要健康资料上载到「医健通」,如果不执行有机会被起诉。

2016年推出的「医健通」作为一个电子平台,让公私营医护提供者获病人授权后,查阅他们的医疗纪录。截至二月底,超过3,700间医疗机构、58,700多个医护人员,登记使用。

医衞局指,到「医健通」取览资料的私营医护人员占近六成,但他们甚少上载资料,平台上百分之99的资料来自公营医疗体系。

政府提出修例,规定医护提供者,需将病人重要的指明健康资料,上载到平台,包括诊断资料、处方了甚么药、有没有敏感及药物不良反应等。

若果没有上载,当局会按市民投诉调查,可发出执行通知。违反的话会定额罚款1,500元,若仍然不上传纪录,最严重会被起诉,最高可罚款5万元,但不会影响专业资格。

修例同时建议扩大可取览资料人员的类别,由目前注册医生、牙医、药剂师等13类,扩展至衞生署「认可医疗专业注册计划」下,认可团体的专业人员,包括言语治疗师、听力学家,以及营养师等。

医疗衞生界议员林哲玄称:「我觉得权和责一定要对称,要我们放资料上去,没有问题,但要看到病人纪录系统的资料。如果病人不给我看纪录,但要我入资料,法律如果真的允许此做法,我宁愿拒绝看这个病人。」

另外,修例草案将在保障市民前提安全下,认可个别境外医护提供者,在「医健通」提供和取览电子健康纪录,强调只有参与市民明确授权下,方可存放相关资料,其他情况下不会将资料跨境传送。

修例草案将于周五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首读,当局会争取今年内完成审批,期望措施可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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