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认暴动罪囚45个月 官称被告有意图参与暴动须判具阻吓性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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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3-19 21:0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2019年在湾仔参与暴动,被捕后移居日本,回港时被捕,承认一项暴动罪,判囚45个月。

现年27岁被告陈炜尧,早上由囚车押送到区域法院。案发在2019年8月31日傍晚,大批示威者在金钟、湾仔和铜锣湾一带集结,堵路纵火、向警察投掷汽油弹。警方出动水炮车驱散。警员在摩理臣山道,向天乐里推进时,多人跑向湾仔道以东。警方拘捕被告等多人。

被告2020年1月离开香港,移居日本,前年回港探望患病母亲时被捕。案件原定上周五开审,被告审前改为承认控罪,还押后至今日判刑。

区域法院法官张洁宜判刑时指,辩方形容被告是一名热爱日本文化、为人善良年轻人,定罪影响其移民日本计划,但本案暴动有一定组织性,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汽油弹,目无法纪、挑战警方权威及法治,判囚无可避免。

考虑到他管有口罩及手套,认为不只是在场旁观,而是有意图直接参与暴动,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量刑以五年为起点,考虑到开审前认罪,减刑后判囚4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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