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黨調查發現,過半受訪僱主表示,外傭曾經提出借貸要求,部分人亦曾受到追債滋擾。
目前本港有約34萬外傭,服務幾十萬個家庭,不時發生外傭借貸後無力還錢,甚至「走佬」的情況。
民建聯上月15至22日,向242名僱主進行問卷調查。超過一半人表示,外傭曾向他們提出借貸。有近四成僱主因外傭借貸問題,曾經受到追債滋擾,原因是外傭使用僱主地址,作為聯絡方式。
民建聯九龍東議員顏汶羽表示:「外傭有權以僱主地址,作為借貸的證據,合約已經有地址,即是他們的工作地點,也是居住地。最大額通常每個公司,借十萬給一個外傭,去很多間財務公司借錢,我最高收過應該借了八十萬,借完之後第二天睡醒不見了,因為他們仍有旅遊證件可合法離港。」
民建聯建議,本港可參考新加坡等地做法,為外傭借貸設立上限金額,建議不超過外傭每月收入兩倍,並建立外傭借貸紀錄資料庫,吊銷有不良貸款記錄外傭的來港工作簽證,以更好保障僱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