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审批机制」前年推出,申请人在符合本地临床数据支持,和经本地专家认可下,只需提交一个国际药物监管机构认可。衞生署指,申请人提供的内地临床数据亦可接受。
衞生署助理署长(药物)陈凌峯表示:「我们初初设计本地临床数据,我们觉得药物里很多如基因疗法或抗癌药物,群组或种族会有差异,变相适用范围里,我们要看究竟亚洲人种是否适合。当然我们发觉,所谓香港或亚洲人种的种族差异不大,所以我们基本上都会接受内地(数据)。另外,我们也参考了国际认可的一些指引,所谓国际医药法规协调会议,他们也有说指引如何排除种族差异,所以技术上我们都考虑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