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男子承认抢劫金行 判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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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3-26 00:3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承认抢劫金行,在高等法院被判监10年6个月。

48岁被告谢斌龙早前承认一项抢劫罪。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3月14日由罗湖管制站入境,到深水埗桂林街一间珠宝金行,劫去112件金饰,总值约133多万元。被告将赃物交给同夥后返回内地,直至前年四月再次入境香港时被捕。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斥责被告来港目的明确、犯案计划周详,有同夥协助逃脱,而且涉案金额较高,考虑被告在开审前认罪,判监禁10年6个月。

而案中保管赃物的两名同夥,2020年被判处理赃物罪成,分别入狱26个月及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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