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何蓓茵到浩园悼念历年殉职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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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4-03 19:14

撰文: 無綫新聞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去浩园,悼念历年来殉职的公务员。

杨何蓓茵在社交平台上载相片,代表特区政府到和合石坟场内的浩园,悼念因公殉职的公务员,献上鲜花并致哀。

杨何蓓茵指,长埋浩园的公仆来自不同部门和职级,一直克尽己职、竭诚为民,指他们的无私奉献和付出,是一众公务员的学习榜样。

另外,杨何蓓茵亦去旁边的景仰园,向2010年菲律宾马尼拉人质事件中的死难者献花致意。

【延伸阅读:浩园】

政府于1996年11月,在和合石公众坟场划出一幅面积约1,600平方米的墓地,取名「浩园」,用以安葬殉职公务员。公务员在实际执行职务期间,并非因其本人蓄意犯严重过失,而因其职务性质所引致的情况受伤致死,即属殉职。

「浩园」设有110个土葬葬位、165个瓮盎葬位(金塔位),以及一个划设120个壁龛(骨灰龛)的灵灰安置所。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所有设于公众坟场的土葬葬位,均须遵从六年捡掘骸骨政策。而「浩园」属于和合石公众坟场的一部分,此政策亦适用于「浩园」内的土葬葬位。「浩园」土葬的殉职公务员,其骸骨须在安葬六年后捡掘,重新安放在园内的永久瓮盎葬位,或于火化后安放在园内壁龛。

在2000年9月,政府批准那些在执行职务时,因为英勇过人的行为而殉职的公务员,可获准在「浩园」永久土葬。至于英勇过人的行为的界定,一般以获得行政长官按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的建议,追授英勇勋章为准。

资料来源:公务员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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