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下周六起,1.35米高以下兒童,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束縛設備。有店舖負責人指,家長需根據歲數、身高選購,若不合身同樣違法。
前年11月,一名八個月大男嬰,發生交通意外時被拋出車外。現時法例僅規定,三歲以下幼童乘坐私家車坐前座時,才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不過下周六起,八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或後座,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八歲或以上,或身高符合標準,則可選擇佩戴成人安全帶。違例司機可被定額罰款230元。嚴重個案可交由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
有售賣兒童束縛設備的店舖指,受惠於政策推動,近半年生意額較往年同期升近六成。最受歡迎是兒童安全座椅,因兩邊有保護墊,防止車輛晃動時影響幼童。
初生嬰兒就要選後向式,保護頸部。但不論選哪種,店舖負責人指,家長必須按幼童身高、歲數選購。
嬰幼兒汽車座椅店負責人黃宇威稱:「汽車安全帶指明145厘米身高,才可提供最佳保護力,若因價格、款式原因,選擇不匹配身高款式,舉例是100厘米到150厘米,舉例幼童僅85厘米坐入去,法律定義沒有完全符合法定要求。」
另外亦要留意設備有否歐盟、美國等安全認可規格。
選到心頭好,都要確保安裝得好,聽到這聲才算扣好。部分若是安全鎖扣,就要看有否轉為綠色。
代理商建議在孩童舒適的前提下,盡量使用後向模式,為頸部及脊椎提供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