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員馬興瑞涉嫌受賄案,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檢察機關正式提起公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早前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興瑞作出逮捕決定,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馬興瑞利用擔任,中國航天科技集團總經理,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廣東省長,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已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詢問了被告人,聽取辯護人意見。
【央視報道】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馬興瑞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興瑞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興瑞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馬興瑞利用擔任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