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收緊移民政策,大部分合法移民在英國住滿10年才可申請永久居留權,符合資格的高薪人士或從事醫護或教育行業,居住年限可縮短。英方表明,BN(O)、即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持有人,申請條件維持不變。
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周一在國會公布移民改革方案,將當地大部分未達高薪、沒有從事指定職業的合法移民,其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標準居住年限由目前5年,增至10年。部分低收入移民的等待期可能更久。
馬曼婷提到新的永久居留制度,以個人對英國貢獻作分級基準。貢獻愈大的申請者,定居審批愈快,反觀不遵守法規者,將面臨拒絕簽證或更長等待期。對於年薪高於12.5萬英鎊、折合約131萬港元的高收入合法移民,只須在英國居住滿3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權。從事指定公共服務人士,如醫生、護師或教師,若果申請永久居留權前5年,其中3年內年薪至少約5萬英鎊、折合近53萬港元,便有資格申請。若果合法移民從事護理員、去年5月前抵達英國、年薪至少2.5萬英鎊,並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有較高英語水平、持續繳納國民保險等,同樣可居英5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
至於乘搭小艇穿越英倫海峽、沒有就業或學習的非法入境者,最長要等待30年才獲定居資格。
當局強調自英國「脫歐」後移民人數大幅增加,且預計未來數年,將有大量低技術勞工及其家屬達到原來永久居留的門檻,因此英方有必要收緊移民政策。內政部統計指在2021年至2024年間,英國人口增加了260萬,並預計實施新安排後,在今年至2030年間約有160萬人可能符合申請永久居留權資格。
部分企業憂慮英方實施嚴苛定居條件,可能進一步擴大服務業的勞動缺口。另有分析認為執政工黨收緊移民政策,是應對英國改革黨的競爭壓力,調和黨內不同聲音的政治舉措。
英國政府官網表明,手持英國國民(海外)簽證、即BN(O)入境英國的港人,其申請永久居留權條件維持不變,意味他們在英國合法居留滿5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留權,再居住多一年便可入籍,亦即是「5 + 1」政策,但申請者要有B2英語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