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起訴一間清潔公司兩名時任高層,涉嫌就採購清潔車輛及維修服務收賄逾7,50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是54歲莊臣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兼莊臣母公司時任行政總裁封志宏,負責監督業務,包括分判合約,採購訂單及發放款項。以及受封志宏直接監督的,莊臣時任總經理、57歲的李細亮。
案情指,在2024年至2026年期間,莊臣向一間供應商,購置多批清潔車輛,並定期使用其車輛維修保養服務,總費用逾1.6億元,兩名被告涉嫌串謀收取,供應商東主等的賄款,在相關業務上對該供應商,予以優待的報酬。
案件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廉署繼續進行調查,不排除有進一步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