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的报告,政府推出全面改革,就楼宇维修工程中的围标活动,建议采用「刑事及民事双轨执法模式」,从立法、执法权力及跨部门合作多方面著手,以杜绝业界不良歪风。
修订《竞争条例》将围标刑事化
政府建议修改《竞争条例》,将围标列为刑事罪行,适用范围涵盖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及顾问服务。同时,条例亦涵盖现行法例下界定的严重反竞争行为,例如合谋定价及瓜分市场。一经定罪,违法者可被判处具阻吓力刑罚,建议最高监禁10年及最多罚款1千万元。
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强化执法力度
为提升调查效率,当局建议将楼宇维修围标刑事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此举赋予执法部门更大法定权力,可传召证人、要求提交资料和物料,以及冻结资产。法庭亦可对违法者加重刑罚及没收犯罪得益。此外,《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将适用于此类罪行,协助执法机关搜集高度隐蔽的犯罪证据。若围标活动牵涉恐吓或贪污等其他罪行,执法机关定必果断执法并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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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竞争条例》民事责任制度
在民事层面,政府建议优化现行制度。措施包括提高罚款金额,以及延长取消出任公司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公司管理资格的时限,以增加阻吓力。同时,建议赋予竞争事务委员会更大权力,只要竞委会有合理怀疑出现围标等严重反竞争行为,即有权强制要求相关人士提供资料,从而大幅加强竞委会的调查能力。
跨部门合作与立法时间表
为落实双轨执法,廉政公署、警务处和竞委会将会紧密合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计划尽快将上述方案提交予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讨论,并进行持份者咨询,务求尽早向立法会正式提交立法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