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涉及控煙的三項附屬法例,包括完稅煙盒包裝。有議員關注,若市民額外買煙盒,會否避過執法。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凱欣說:「如手機殼一樣,這個殼是隨時買到、買回來。(煙包)是鴨屎綠色,但一放入殼中,如何去突破這個位置?」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麥震宇說:「若單獨售賣的話,若外殼是屬於一些推廣或宣傳用途,也可能會觸犯吸煙產品廣告規定。」
專業動力新界東南議員方國珊說:「罰5,000元加未完稅香煙的數倍,大約最少8,300元,這消費也高的,值得加大宣傳。」
海關助理關長(稅務及策略支援)李建基說:「除與區議會、滅罪會,區議員、居民,甚至公共屋邨各地點,也有做宣傳。在入境時提醒旅客,我們在各大口岸,也有非常大的涵蓋範圍,做各類型的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