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财长会议|组织设五层运作机制 涵盖领袖峰会至专责小组|一文看清‧运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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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10-16 06:45

撰文: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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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议即将在香港举行,令这个亚太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且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机制再次受到关注。

占本港外贸八成 彰显一国两制独特优势

APEC早于1989年成立,是政府之间讨论经贸事务的非正式论坛。香港在1991年加入成为成员,自1997年起以「中国香港」名义,维持正式及单独成员身分继续参与,这正是「一国两制」具体落实的例证,突显香港在对外贸易与经济事务上拥有高度自治。现时香港与APEC其他成员经济体的贸易往来,占本港外贸总值约八成,该平台一直是香港与区内各方拓展经贸合作的关键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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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APEC峰会在韩国举行

奉行协商一致 自主自愿应对新挑战

APEC现时共有21个成员,涵盖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澳洲、汶莱、加拿大、智利、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纽西兰、巴布亚纽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泰国、美国及越南。组织长期采取自主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有决定均须经各成员全体同意。

整体运作建立在非约束承诺、公开对话、平等及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所发表的成果文件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各成员在政治与道德层面均有责任全力实施。面对区域局势演变,APEC亦致力与时并进,引导各成员经济体适时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数码化等重大新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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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领袖出席峰会

设五层运作机制 涵盖领袖峰会至专责小组

整个组织设有五层运作架构,即将在香港召开的财长会议属于当中的第二层级部长级会议。

最高层级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自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首度举行后,维持每年召开一次的惯例,时间多定于9月至11月。

第二层级「部长级会议」,包含每年在领袖会议前举行的双部长会议,以及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专业部长会议,范畴相当广泛,包括财长会、贸易、中小企业、能源、海洋、矿业、电信、旅游、粮食安全、林业、结构改革、交通、人力资源、妇女与经济,以及卫生与经济高阶会议等。

第三层级「高官会」负责执行政策,由各成员指派的副部级或司局级高官组成,每年举行四至五次,主力统筹落实领袖及部长会议的决议,并审议各工作单位与秘书处的活动。

第四层为高官会辖下「委员会与工作小组」,由四个主要委员会分管核心工作:贸易与投资委员会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委员会专责研究区域经济走势及结构改革;经济技术合作高阶主管指导委员会协调技术合作;预算及管理委员会则打理行政与预算,辖下亦设有多个专家组与工作小组深化交流。

第五层为「秘书处」,常设于新加坡,自1993年1月起全面支援各级活动,其行政首长设有三年固定任期,现任执行主任为爱德华多·佩德罗萨,来自菲律宾,任期由2025年1月起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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