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早前罕有司法覆核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已退休大律師吳靄儀2019年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一事,無專業失當。公會主席毛樂禮強調,不評論個別案件,但一般來說,做法根據法律原則作出。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說:「我們唯一會考慮的就是,每一個案情我們看事實和法律原則,就不會考慮無論誰作投訴,誰被投訴,是不是第一次、第二次。一個法治社會,大家同意應該是大家守法,至於你說怎樣在一些特定情況,在甚麼情況下是違反,或者沒有違反那個專業操守規則,我想很難這麼空泛去說。原告、被告,檢控或者被告都是有上訴權,在那個(法律執業者)條例中,公會是沒有上訴權,所以司法覆核變成了,如果用程序,一般而言就成為唯一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