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10-09 09:53
撰文: 無綫新聞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2019年時要求他人刪除照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原審裁定無罪,律政司提出上訴,遭上訴庭駁回。
正就其他案件服刑的林卓廷,有到庭聽取判決。案發在2019年7月,當時屯門有人舉行反修例遊行,林卓廷和及另外兩人,要求一名男子刪除手機內示威者的相片。
三人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2023年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但上訴庭認為,林卓廷當天的行為,雖然帶有明顯的妨礙司法公正傾向,但警方未能從事主手機恢復任何相片,現場證供存在疑點,無法肯定被告意圖,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