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信三次被指「司法抄襲」 湯家驊指社會已對其失信心非培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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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7-22 20:24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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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4歲,擔任高等法院法官9年多的陳嘉信,第三次被指「司法抄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再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他接受針對性培訓。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社會對他已失去信心,並非是培訓問題。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最新一宗被指「司法抄襲」的案件,涉及南太電子股份案,上訴庭指其判詞,有近九成半段落抄襲答辯一方陳詞,裁定入稟方上訴得直,發還另一名法官重審。陳嘉信2023年亦被揭發在兩宗案件涉「司法抄襲」,曾被司法機構訓誡。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指,將訴訟方陳詞納入判詞是可接受做法,在普通法制度下亦頗為常見。但判詞過分抄襲訴訟方陳詞,難免會惹人質疑法官有否運用獨立思考,來裁決事實和爭論點,因此應堅決避免大篇幅司法抄襲。又指去年已調整陳嘉信的工作,讓他主要審理無須撰寫判詞的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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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以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將對他再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接受針對性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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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陳嘉信法官有關行為已影響司法界聲譽。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不可將任何一方的陳詞全數搬出來寫進去,就等於處理了個案,這是極不專業的處理方法,將他放在一個不用寫判詞的位置,我覺得不是合理的處理方法。我們的司法體系在國際間享有相當高聲譽,不可因一個法官對專業操守,未掌握準確而令整個司法界蒙羞。我不認為是培訓問題,因做過法官的都知道(如何寫判詞),反而是該法官的心態。」

他認為首席法官處理此事時應考慮公眾觀感。

湯家驊說:「如有案件訴訟人發現由他處理,你認為訴訟雙方會如何想?這是無可避免的現實問題,社會對此法官已完全失去信心。」

根據《基本法》,必須證明法官未能履行職責或行為相當不檢,才可由首席法官成立審議庭,要求特首移除其職務。湯家驊指,門檻極高且未有先例,按照機制,首席法官亦可勸喻他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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