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7-03 22:1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外傭因確診患癌被僱主解僱,法庭裁定僱主殘疾歧視需賠償逾25萬元,另加利息及訟費。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案情指涉案的菲律賓女傭2019年在港確診第三期子宮頸癌,其僱主在她確診三天後發解僱信,信中列明是基於外傭患病。女傭兩天後離開,在港完成手術後返家鄉,直至2021年離世。
法庭接納醫生信指,患癌女傭當時仍適合家傭工作,若非僱主歧視,仍可工作多約九個月。經計算她這段期間失去的約3萬多元收入,加上解僱對有五名年幼子女,屬單親母親的她,帶來情緒及財政雙重壓力,亦令她失去在港公立醫療資助,要付近十萬元接受私家治療,裁定僱主要向她賠償逾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