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6-27 08:29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修例改革醫委會,包括增加業外委員比例,以及改革申訴處理機制,草案將於下月初在立法會首讀。本港醫護行業規管,奉行「專業自主」原則,由業界自行負責。醫委會獲《醫生註冊條例》賦權,對註冊醫生有法定監管權力,然而多年來卻不時鬧出「醫醫相衛」爭議,令人質疑醫委會處事的公正性。政府最新提出的改革建議,業外委員比例仍嫌不足,但至少為醫委會構成多元化踏前一步,至於申訴個案處理及上訴機制,亦比以往合理,惟盼可以有效打破業界利益固化樊籬,扭轉多年積弊。
增加業外委員 比例仍嫌不足
內地夫婦就兒子在港出生後腦癱及四肢傷殘向醫委會投訴,未料研訊一拖十多年,及至去年底,醫委會更以「事件延宕多年、繼續研訊對被告不公」為由,宣布永久擱置研訊,惹來外界廣泛質疑。醫委會其後重啟研訊,預料下月會有裁決。這宗個案同時亦令到醫委會改革,再度提上政府議事日程。
醫衛局長盧寵茂昨天交代政府修例建議,內容主要涵蓋4方面,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改革申訴調查研訊機制、引入四級罰則和處理嚴重罪行機制,盼可彰顯機制獨立公平,以及提升處理申訴個案的效率。盧寵茂表示,目前醫委會處理申訴個案,由申訴到進行研訊平均需要差不多42個月,改革落實後,可望縮減至平均29個月。
醫委會對維持醫生專業水平和操守,負有主體責任。醫委會處理申訴個案,過去屢惹「醫醫相衛」爭議,外界其中一個關注點是醫委會構成是否太過向醫生業界傾斜。回歸以來,特區政府不止一次提出改革醫委會,對上一次修例是在2018年,然而每次推動改革,都遇上業界組織代表的巨大阻力,導致改革舉步維艱,進展有限。
目前醫委會由24名醫生委員和8名業外委員組成。醫生委員中,過半數(14人)由醫學會推舉或由醫生選出,其餘委員有部分由兩間大學及醫專提名,另有醫管局及衛生署代表。至於業外委員,有的由病人組織選出,亦有由消委會提名或行政長官委任。政府最新改革方案,提出在維持現時醫生委員人數不變下,增加來自醫療專業的非醫生業外委員(例如護士或藥劑界人士),令整體業外委員比例由現時25%上升至31%。另外,當局亦將擴大醫生委員的來源,引入背景更多元化的醫生代表,例如加入科大醫學院代表及基層醫療健康專員等,至於業內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席位則會相應減少。
醫委會的工作,除了處理申訴及紀律聆訊,也涵蓋醫學生課程審議、醫生註冊等,即使是業外委員,亦需要對醫療專業有一定認識。最新改革建議有顧及這方面的需要,增加非醫生的醫療專業代表,有助醫委會從多角度考慮申訴個案,同時亦配合醫療系統跨專業合作方向;委員(包括醫生委員及業外委員)背景的多元化,則可減少醫委會太受單一業界力量左右的機會。當然,業外委員比例只佔三成許,較之前只增加6個百分點,比例仍嫌太低。就算當局認為基於專業自主原則,醫委會應該繼續由醫生主導,不宜採取「五五比」(即業外委員與醫生委員各佔一半),但業外委員比例依然有空間進一步提高。
申訴處理機制方面,修例建議以「醫務調查組」和「醫務審裁團」,取代現有偵訊委員會和研訊小組,冀令調查與研訊兩階段分工更清晰,同時明確規定兩者的組成,皆由獨立審裁員佔多數。目前醫委會有獨立審裁員140人,當中包括由不同機構提名的醫生審裁員和業外審裁員。修例建議將獨立審裁員人數倍增至280人,當中包括110名醫生審裁員及170名非醫生的業外審裁員,理應有助提升處理申訴的能力,減輕個案積壓的問題。另外,當局會優化上訴機制,除了醫生可以就審裁結果提出上訴,申訴人亦有方法要求覆核。
目前法例只准被投訴醫生可就裁決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這樣的制度明顯有偏向性,對申訴者不公,優化上訴機制是合理做法;修例賦權「醫務調查組」有傳召證人和要求提交資料的權力,亦可減少不合作的問題。現行制度下,無論初步偵訊委員會和研訊小組,均是由醫生主導,業外成員只佔少數。雖然日後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皆由獨立審裁員佔多數,但根據當局構思,基於專業自主原則,兩者仍須有過半成員為醫生。有關安排可否提高調查及研訊的公信力,最終還得看實際執行情况,獨立審裁員的獨立性,將是關鍵所在。
改革力度較昔強 業界不應再阻撓
過往有醫生因犯下嚴重罪行,遭法庭定罪,卻因研訊小組遲遲未展開紀律研訊和裁決,醫生仍可在這段空窗期內執業;即使最終被裁定「專業失當」停牌,不少也是緩刑,惹來放生質疑。修例建議按事態嚴重程度,設立四級罰則,最嚴重是永久除牌,其他依次是「有時限除牌」、「有時限停牌」及「有條件執業」,另取消緩刑安排,理論上可以減少現有弊病,惟仍須看各級懲罰準則是寬是緊,倘若大部分醫生均判「有條件執業」,只怕跟以往判緩刑分別不大。
專業自主必須建基於自律,更須接受社會監督。醫委會改革最新建議,反映當局有嘗試對症下藥,力度也比過去幾次改革強,至於是否足夠,仍須拭目以待,唯盼今次改革可以帶來明顯轉變,業界不應再阻撓作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