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6-15 17:33
撰文: 無綫新聞
男團MIRROR演唱會大屏幕墮下事故,受傷的舞蹈員李啟言向前僱主索償獲判勝訴,前僱主需賠償629萬元。
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答辯人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繼續無派代表出席。
法官羅麗萍接納李啟言父親李盛林生前的證供,提及李啟言的傷勢及照顧情況,證實李啟言事故後無法恢復原來的生活,以索償月入法定上限3.56萬元,計算8年收入損失及醫療開支等,判處「舞館」需賠償629.1萬元。
事發於2022年7月,男團MIRROR在紅館舉行演唱會,一個大型屏幕墮下,壓傷兩名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重傷,一度危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