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7人及2間公司涉誤殺、洗黑錢等被起訴 五人不准保釋還柙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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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6-10 18:35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埔宏福苑大火,廉政公署及警方起訴七人和兩間公司,涉嫌誤殺、洗黑錢等,包括屋苑維修顧問鴻毅建築師公司,及工程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的董事。案件押後九月再訊,七名被告中六人要還柙。

大埔宏福苑大火造成168人死亡。警方及廉署成立聯合調查小組,就大火可能涉及的刑事罪行展開調查,先後搜查屋苑維修顧問鴻毅建築師公司,以及工程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並拘捕多人。

最新決定提出起訴,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七名被告介乎33至60歲,三人在鴻毅建築師公司任職,包括董事黃俠然、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職員李敏,還有黃俠然的太太鍾素芬及朋友洪國偉。另外兩人是宏業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七人連同兩間公司,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逃稅等25項控罪。

廉署稱九名被告,涉嫌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招標過程造假,包括鴻毅隱瞞宏業過去八年的訴訟記錄,同時串謀詐騙市建局。而鴻毅的黃俠然、吳躍,連同黃俠然朋友洪國偉,涉嫌串謀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吳躍會在86項工程中履行檢驗及監督責任,但實際吳躍無妥善履行。

而黃俠然由2019年起的六年,連同太太鍾素芬及職員李敏,處理多筆懷疑貪污得益,合共逾4,000萬元。而鴻毅公司以及黃俠然,亦涉嫌在兩個稅務年度逃稅。黃俠然連同朋友洪國偉,又涉嫌在廉署就大火展開調查後,一同隱藏一袋約60萬元的現金,部分懷疑是宏業給黃俠然的賄款。

黃俠然、吳躍和何建業,以及兩間公司另控一項誤殺罪,指他們理應負責監督工程及履行檢驗職責,但卻採用劣質物料及形式上簽署文件,屬嚴重疏忽,導致發生大火,造成168人死亡。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並反對全部被告保釋,指他們有機會妨礙司法公正,案中多名證人是鴻毅前職員或被告的前下屬,認為他們有干擾證人的風險。法庭最終只批准宏業董事侯華建,以及黃俠然太太鍾素芬的保釋申請,但其中一人未能交付足夠保釋金,最終都要還柙。

警方稱至今拘捕35人,起訴的七人,主要因為無履行監管整體工程責任,導致嚴重傷亡。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說:「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和帆布、使用易燃發泡膠板,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棚架。上述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及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傷亡。」

廉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稱:「今次不幸事件,我們懷疑有人為了一己私利,他們不但沒履行專業責任,甚至用懷疑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達到其目的,罔顧居民性命財產安全。」

廉署及警方都指行動仍繼續,又感謝提供證據、協助調查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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