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6-07 12:2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對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產子,其後男嬰腦癱及四肢殘障,夫婦投訴醫生薛守智疏忽,案件結案陳詞。代表醫委會一方陳詞時指,涉事醫生接獲護士報告後,未有立即返回醫院,認為屬專業失當。
聆訊在醫委會秘書處舉行,涉事兒科醫生薛守智出席,投訴人黎先生及太太到場旁聽,認為召開聆訊,讓他們得知更多細節。
投訴人黎先生說:「他講的都是上一次(聆訊)才聽到,之前都不知,從來都沒有講過給我們知,事實是如何是很明顯的。希望有個好結果,還公道給遠建(兒子)。」
事發在2009年,黎太從內地來港產子,在浸會醫院分娩期間發高燒,後來確認感染乙型鏈球菌。兒子出世後亦曾發高燒及抽筋,送院搶救,最終腦癱及四肢殘障。
他們2010年向醫委會投訴,質疑醫生薛守智疏忽。2016年7月首次開庭,薛守智申請押後獲批,延至去年10月舉行聆訊,薛守智申請永久擱置聆訊獲接納。醫委會聆訊小組一個月後主動覆核,並撤回永久擱置聆訊的決定,安排重啟聆訊。
代表醫委會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結案時指出,《醫生註冊條例》對專業行為失當沒有界定,不論醫生的疏忽是嚴重還是輕微,只要有疏忽,就是專業失當。
浸會醫院護士供詞提到,案發日凌晨曾致電薛守智,通知男嬰曾嗆奶及抽筋。呂世杰指,嗆奶與腦膜炎有相似病徵,不可只靠護士說法來判斷,薛守智應盡快返回醫院,否則會造成延誤診治,但他選擇繼續在家睡覺,認為其行為是低於醫生期望標準,無理會病人福祉,亦無視專業責任,屬於失當。
對於辯方指,事隔16年研訊是「事後孔明」,呂世杰不認同,指薛守智當時是有作出診斷,制定治療計劃。醫委會裁決時,應考慮薛守智當時採取的行動,是否合乎外間對醫生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