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6-04 20:40
撰文: 無綫新聞
泰國就登機旅客攜帶的流動充電裝置實施新規定。
泰國民航局周四公布,乘客的充電器不得寄艙,必須隨身帶上機,每人最多帶兩個,而每個充電器的功率不得多於一百瓦時,亦不可放在機艙行李架內。
客機飛行途中,禁止使用充電器,或用機上插頭為充電器充電。另外,沒有標示的充電器,也禁止帶上機。
民航局指新規定,是要確保泰國航空交通安全,違例者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約兩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