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提供實用面積 地產代理提早試行

即时港闻

发布: 2012-08-10 23:27

撰文: 無綫新聞

明年一月,二手樓買賣及租賃時,地產代理必須提供物業的實用面積,有大型地產代理表示十一月已經可以試行。距離新規例實施只剩四個多月,大型地產代理都忙於搜集資料,修改宣傳單張和電腦程式。

有代理決定於十一月一日,全面轉用新單張,建築與實用面積均會列明,實用面積字體要比較大。他說是次轉換,查閱資料要花費一百八十萬元,其他印刷、修改電腦程式等亦要花費一筆。不過這些支出均屬一次性。代理反而擔心,轉用實用面積計呎價,雖然單價一樣,但呎價會顯著上升,初期會影響成交。不過地產代理監管局認為,隨着一手樓日後只能以實用面積標示呎價,市場會慢慢適應。

對於實用面積,政府和業界都有一個統一定義。地監局相信可以減少買家、賣家和中介人之間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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