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要佔領中環示威者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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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2-08-13 02:33

撰文: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頒布禁制令,要在中環滙豐銀行總行地下露宿的「佔領中環」示威者,十四日內離開。滙豐發言人表示歡迎,又希望示威者尊重裁決。

「佔領中環」行動持續了大半年,滙豐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清場,高院聆案官指,被告佔用的地方,業權屬於滙豐。雖然滙豐有責任為行人提供通道,但被告的行為已超出使用的權利,沒任何法律基礎繼續佔用,接納滙豐要求頒布禁制令,要被告最遲在本月27日晚上九時前撤走。

對於案中其中一名被告何耀勝表示,這次是市民表達意見的社會運動,社會要解決深層次矛盾,又質疑滙豐容許外傭假日佔用廣場,為何要趕他們走,聆案官多次提醒他們,法庭不是討論社會運動和社會矛盾的場所,下令他們依時離場。

滙豐的代表表示不會向各被告索取今次的訟費,但有示威者表示會尋求法律意見,至於會否有下一步行動,他們表示要商討再決定。

示威者是在去年十月起,在滙豐總行地下露宿,響應美國的佔領華爾街行動。他們的訴求包括反對資本主義,反地產霸權同反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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