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准梁振英更改特首選舉開支申請

即时港闻

发布: 2012-10-10 02:43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特首選舉開支,高等法院今日頒布書面裁決,批准申請。

對於外界質疑,梁振英去年九月宣布備選,選舉開支應由當日開始計算,律政司同意只要候選人表達了參選意圖,便可視為已宣布參選,不過強調今次只是針對梁振英在申報上的刑責,計算開支時間的問題要由當局再研究。

梁振英指自己因粗心大意,在今年四月提交的選舉申報中,將原本一千一百三十萬的總數,計錯為一千一百一十萬。法院要求他在二十一日內,提交正確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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