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槍王」無牌藏械判囚年半

即时港闻

发布: 2012-10-25 21:2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退休懲教人員在公屋寓所,無牌藏有大批槍械及彈藥,判監十八個月。

64歲被告梁國熾是退休一級懲教人員,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火器及彈藥罪,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他去年四月在深水埗富昌邨住所,清潔一支來福槍時走火,射傷自己左大腿,被揭發私藏大量槍械,包括氣槍、手槍及信號彈槍等,還有近四千枚彈藥。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射擊總會會員,85年起持有軍火牌照,案發後被吊銷牌照。辯方律師強調被告藏有槍械只是嗜好,沒刑事意圖,亦沒想過槍械會被人使用,希望法庭考慮他認罪輕判,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將大量槍械藏於三百呎的單位內,雖然聲稱槍械已鎖好,但同住家人亦可隨時接觸到,存在危險,香港法例列明,藏有槍械要有牌照,確保社會安全,案件沒有特殊減刑理由,判被告即時入獄十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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