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涉騙租津案押至下月十八日再提堂

即时港闻

发布: 2012-11-05 21:10

撰文: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金津貼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律師要求將案件押後,法官同意押後到下個月十八號再提堂。

麥齊光和曾景文早上分別抵達灣仔區域法院應訊。麥齊光之後離開法院,他說會以平常心面對。而曾景文離開時沒有回答記者提問。

曾景文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處理由控方提交104項不會呈堂的資料,要求將案件押後。控方及麥齊光的代表律師亦同意,案件押後到下個月十八號再提堂,兩人獲准以原有的條件,各以五萬元保釋。

麥齊光及曾景文分別被控三項及四項罪名,兩人涉嫌在1985至1990年間,訛稱他們在租用的單位沒有財務權益或所有權權益,隱瞞租約是同對方妻子訂立,虛假申領自行租屋津貼,合共約七十萬元。

控方提交的證人名單上有四十五人,包括政府官員,兩名被告的同學以及當年負責買賣樓宇的律師樓職員等。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