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拒絕接納何俊仁提選舉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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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2-11-13 08:33

撰文: 無綫新聞

今年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何俊仁,就選舉結果,向終審法院申請選舉呈請,被拒絕接納。至於選舉呈請,只可在選舉後七天內提出,是否違憲,終審法院就批准上訴。

在特首選舉中勝出的梁振英,參選期間指責對手唐英年,寓所僭建,但當選後被揭發,自己山頂大宅亦有僭建。特首選舉另一候選人何俊仁,早前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但不獲批准,他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梁振英去年五月,曾向傳媒表示,家中並無僭建,但當時距離他宣布參選超過半年。

判詞又指,梁振英在選舉論壇上,批評對手唐英年僭建,並不一定可以解讀為,他聲明自己寓所無僭建,所以拒絕何俊仁的選舉呈請。

至於選舉呈請,現時只可以在選舉後七日內提出,是否涉及違憲,終審法院認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批准上訴。

民主黨表示,他們已經整理好,有關梁振英大宅僭建的資料,他們會在立法會跟進事件,並要求梁振英,盡快到立法會解畫。

而社民連的梁國雄亦以選委身份,就選舉結果,向終審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同樣不獲接納。他表示相信市民,會就僭建事件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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