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誠疏忽令男童切手指被判賠31萬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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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2-11-19 21:24

撰文: 無綫新聞

兒科醫生陳以誠,早前替一名14個月大男童,治療手指割傷時,涉疏忽令男童,一節指頭需切除。男童父母入稟高等法院,法官判陳以誠要賠償31萬多元。

案中男童現時4歲半,09年8月,他因手指割傷,父母帶他,向兒科醫生陳以誠求診。陳以誠用一種手術用的黏合劑,替他敷治,並用繃帶包紮好。10天後男童指頭一節發黑,1個月後要切除。男童父母認為,陳以誠有疏忽,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賠償男童600多萬,及自己精神損失400多萬,合共1000多萬元。

暫委法官孫國治,同意被告治療不當,延長男童的不適,而被告完成治療後,最初未有檢查男童傷口,令男童傷口惡化。他又指,專家診斷後發現,男童雖有意識有斷指,沒有徵狀顯示心理受影響,亦不認同男童一節手指被切斷,會影響將來的工作能力。他最後判男童獲賠償,31萬4608元,包括醫療及交通開支,補品費及壓力衣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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