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炳墀賄選案上訴失敗稱上訴至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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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2-11-22 21:08

撰文: 無綫新聞

早前因賄選被判入獄的,退休冠軍練馬師簡炳墀,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早上被駁回,即時再還押監房,辯方要求上訴至終審法院。

簡炳墀早上由兒子陪同,到高等法院聽取裁決。他提出多項上訴理據,包括指出專家指紋分析犯錯,紙幣上找出的指紋不足夠,又指控方沒足夠證據,證明涉案的13萬現金,是想影響投票的誘因,而裁判官原審裁決,分析簡單,他認為整宗案件有陰謀成份,屬於誣告。

不過,法官彭偉昌在判詞中逐點反駁,例如警方證據指出,在紙幣找出有價值指紋,機會微乎其微,相信這個說法有鑑證的支持,而且指紋測試的機會率,沒標準可言,認為指紋分析有分歧,可以理解。法官又指簡炳墀,放下現金的時間接近選舉,難以相信與投票無關連。法官又承認,裁判官的分析粗疏,但僅僅不低於法律要求,故不應推翻,他又不認同案件涉及誣告及陰謀。

辯方隨即提出,要求就裁決提出上訴,簡炳墀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保釋申請,但法官認為沒有重大的法律理據,所以沒有批准。

75歲的簡炳墀,被控於去年二月底,在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中,向村代表提供十三萬賄款,要求對方投票給他,去年十一月中裁定賄選罪成,即時還押監房,在獄中度過二十五日後,法院判他入獄三個月兩星期,簡炳墀提出上訴,獲准以十萬元保釋外出。另一方面,律政司認為法庭的判刑過輕,已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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