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原定在下個月12日,向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提出不信任動議,現在改為對行政長官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他批評梁振英寫出的文件,反映了他的當選,當時是隱瞞了最核心的事實,就是他家中有僭建問題,而他反而利用僭建的題目,去攻擊當時的對手,這本身就是不誠實,不道德的行為,所以有充份理據,對他的個人誠信,提出不信任動議。
昨日另一位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公布會在12月19日對梁振英提不信任動議,現在民主黨將會比謝偉俊,早一個星期提出同樣的動議,但都是無法律約束力,以及表決時,要在直選和功能組別同樣獲得過半數支持,才可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