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寓所僭建事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在六月,當時任發展局局長期間,的確知悉屋宇署,曾派人到梁振英大宅調查,但並無干預署方的調查。
屋宇署昨日的聲明,承認在六月到梁振英大宅視察時,已發現士多房的一幅外牆,同批准圖則不符,有議員批評,屋宇署一直沒有披露,涉嫌包庇。
當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當時是屋宇署自行調查。她承認屋宇署,有就梁振英大宅的調查,通知發展局,但只限於知悉事件,強調執法工作是由屋宇署全權負責,並不存在有任何空間,可以讓屋宇署以外的人士,去指指點點。
林鄭月娥強調,在任發展局五年期間,支持屋宇署,依據建築物條例執法,署方會一視同仁,不會因當事人的身份影響執法。但對於為何當時不公開有關調查,她並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