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藥駕新例後首案判停牌兩年

即时港闻

发布: 2012-12-03 21:07

撰文: 無綫新聞

打擊藥後駕駛新例實施後,首宗案件宣判,涉案司機被判入戒毒所,及停牌兩年,

事發在今年三月,34歲被告高子聰在香港仔,將輕型貨車停在路邊,然後在車上吸毒,期間車輛溜前,撞到一輛貨車,貨車再撞到另一輛車。警員到場後發現他反應遲緩,不能獨自站立,也未能回答問題,其血液樣本顯示,含有氯胺酮,

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藏毒、危險駕駛,和體內含毒品時駕駛,共三項罪名,還押兩周後接受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往過雖然有三次案底,包括勒索和管有危險藥物罪,但已經決心改過,又解釋當時被告,在車上開著冷氣吸毒,沒有想過要駕駛,只是沒有關掉引擎,又沒拉上手掣,車子突然溜前導致意外,與其他藥後駕駛的案件不同。

法官接納辯方解釋,同意犯罪根源由毒品引起,認為案件屬癮君子在車內吸毒,不自覺令車溜前,造成輕微交通意外,判他入戒毒所,對他和社會都更好,

法官又指,考慮到被告是職業司機,過往的駕駛紀錄也不算太差,不想斷他生計,所以判合共停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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