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女教師洗黑錢罪成判囚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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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2-12-12 01:2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學女教師因為洗黑錢,判監禁三十二個月。

31歲被告李倩文,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案情指警方根據情報,查出被告由08年初到09年,洗黑錢達610多萬元。

法官判刑時指,控方沒有證據顯示,這筆錢在甚麼嚴重罪行中得到,但相信被告知道,款項來自刑事罪行。法官強調,洗黑錢是嚴重罪行,考慮被告過往行為良好,判入獄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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