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證實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赤柱住宅與後面人造斜坡之間,曾經有僭建物後,梁振英早上主動回應說,十一、二年前已經修復,現時已沒有問題,不過僭建的是甚麼構築物,規模有多大等等問題仍未清晰。
赤柱大宅是梁振英在八四年透過公司買入的。翻查資料,2000年他向傳媒說過,買入時已知道上手業主留下僭建,但日前在立法會稱搬走後才知有僭建。究竟僭建何時發現,誰人建造,都未有交代。
梁振英星期一在立法會交代山頂住宅僭建問題時亦被問到赤柱大宅,「即是在這裡你證實沒有二千呎僭建密室。應該是沒有這問題的,是嗎?」
他答︰「是的。屋宇署如果無論發現任何東西,無論大或小,甚至有灰色地帶的東西,我會完全配合的。我應該說的是,大概十年前搬離這地方後,接到屋宇署通知,說有僭建物要處理,接著已經處理了。」
但屋宇署周五晚發聲明,指二千年首次視察時,業主亦即梁振英已找人清拆僭建,所以不知道僭建物用途及面積。
梁振英處理僭建前有否先通知屋宇署,聲明就沒交代。屋宇署又指2000年12月及2001年1月,多次視察所得,梁振英赤柱住宅和後面的人造斜坡之間,有包括一些樑、柱、牆、樓梯及樓板等僭建物。
但這些樑、柱、牆,數量多少?相距有多遠?可以構成空間有多大?梁振英和屋宇署都沒有交代。
另外屋宇署周二再上門視察後,有報道指發現一個氣窗,是當年巡查時不存在的,屋宇署最新聲明亦沒有提及當日有甚麼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