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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爆竊罪判入更生中心
青年爆竊罪判入更生中心
即时港闻
发布:
2012-12-27 19:1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歲青年兩年前潛入同學家中,偷去一萬六千元現金,對方家長發現後報警,該名青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現年十九歲的李俊杰,兩年前唸中五期間,偷去同學家中鎖匙,潛入去偷走一萬六千元現金,離去時被同學母親撞破,慌忙之下將現金放下,藏在神位同廁所,同學母親之後報警。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罪,法官指被告過去兩年行為有改善,亦坦白承認控罪,但因超重而未能入勞教所,考慮到情況特殊,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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