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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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2-12-28 02:36

撰文: 無綫新聞

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備受爭議的買家印花稅,會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徵收劃一稅率百分之15。不過為免阻礙舊樓重建,部分情況可獲豁免。

重建項目在六年內,取得入伙紙的話,發展商可以獲得退回,已繳交的買家印花稅款項。而非香港永久居民,如果受重建影響,要購入另一項物業,亦可豁免付買家印花稅。

假設物業是聯名持有,即使各人分別購買物業,亦毋須交買家印花稅。不過,港人設立的公司則不獲豁免。政府重申,難以制定一套,有效堵塞漏洞的機制,為免影響措施成效,稅項應適用於所有公司。

地產建設商會指,最快會於下周三,再向政府提交修訂建議,希望政策有修訂的空間。

至於加強版的特別印花稅,稅率和年期都提高了。買入物業半年內轉手,稅率為交易金額的百分之20,半年至一年轉手,稅率為百分之15,一年至三年轉手,稅率為百分之10。

運輸及房屋局將於下月九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若果草案獲得通過,將適用於今年十月二十七日,或以後購入的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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