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襲擊now攝影師判罰千五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1-08 06:37

撰文: 無綫新聞

早前參加愛護香港力量集會時,襲擊電視台攝影師的男子,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罪,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及向受傷攝影師賠償一千元。

61歲被告樊自鳴,離開法院時表示,對事件並不後悔。

被告向法庭報稱是設計師,他上月三十日,在維園出席愛護香港力量集會時,用手襲擊正在採訪的,now新聞台攝影師劉家禾的後腦,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罪。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指,法庭有責任確保,理性遊行的傳統得以保持,而記者有採訪權,令社會有足夠透明度,如果被告認為記者提問偏頗,應拒絕接受採訪或指出有問題,而非使用武力,考慮被告認罪,判罰款一千五百元,並向遇襲的攝影師賠償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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