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何俊仁、梁國雄付梁振英全部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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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1-09 21:08

撰文: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裁定,在特首選舉落敗的何俊仁,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要就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的上訴,向特首梁振英支付全部訟費。

何俊仁和梁國雄,早前指梁振英涉嫌在選舉期間,發表有關僭建的失實陳述,分別提出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結果被駁回。兩人上訴終審法院亦被拒。梁振英其後向法院申請取回訟費,指兩人為個人利益,出於敵意提出訴訟。

終審法院判詞指,兩人訴訟理據並無勝算,仍然提出訴訟,裁定他們要支付梁振英所有訟費。

法庭指雖然仍然有法律觀點未釐清,例如是不是一定要在七天內,提出選舉呈請,但法庭指不會影響任何一方,向對方申請支付訟費。

至於訟費金額和支付期限,就會由梁振英一方提交法院。梁國雄對判決感到無奈,估計訟費金額龐大,自己可能破產。梁國雄指會積極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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