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無要求強制規定船廠提交浮力數據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1-16 06:54

撰文: 無綫新聞

南丫島海難聆訊繼續,由水警及驗船官作供,有驗船官指,當年海事處審批「南丫四號」圖則時,並無強制規定船廠提交,有關船隻入水時,能否維持浮力的數據。

水警高級警司馮偉建作供時指,事發當晚接報後,調派19艘水警輪搜救,包括機動性較高的快艇,及高速水警輪,部分是在海港,負責煙花匯演的船隻。

第一艘奉召的水警輪,九分鐘後到場,十五名潛水員分兩組潛入船艙,七次下潛共發現五女一男的屍體,全部沒有穿救生衣。

海事處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作供時指,他負責批閱財利船廠94年開始,分批提交南丫四號的造船圖則,驗船指示載客超過一百人新造船隻,設計須符合「水密分隔艙壁」規定。他額外要求船廠,再提交數據,來判斷船隻入水時,能否維持浮力,船廠只提交部分數據,但他指行使酌情權可以接受,委員會代表律師質疑,為何海事處沒有強制要求提交,黃志堅說對此不感驚訝,是業界慣常做法。

委員會將繼續傳召,驗船官及海事處人員作供,而負責製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亦會派代表出席聆訊,但何時作供則要等候委員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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