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一男子涉兩宗氣槍傷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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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2-05 02:39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在天水圍天恆邨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同邨內兩宗氣槍傷人案有關。警方會化驗疑犯使用的氣槍是否有改裝。警方警告向他人射擊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警方在廿六歲疑犯位於天恆邨恒健樓的單位搜出四支仿真槍,長短槍都有,也找到大約七百三十發專用子彈。警方說疑犯無業,他由寓所睡房的窗口用長槍隨意射向路人。

第一個受害者是一個九歲男童,上星期一晚,在巴士站天台遊樂場溜滑梯時右前額被氣槍子彈擦傷。到上星期四晚,一個十九歲少女行經巴士站對開時左肩中槍,鉛彈深入銷骨位置兩吋,要做手術取出,目前仍然留醫。

警方指疑犯收藏這批槍械大約幾個月,槍械鑑證科會化驗有沒有經過改裝。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不能管有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但警方警告,向他人射擊意圖使人受傷,可被控《侵害人身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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